政府工程招标流程:。
1,评标,评标应当根据科学,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根据工程情况选择评标办法。
2,开标,招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最先递交最后开标的顺序,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主持监督下组织开标,公布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
3,开标后,工作小组对各投标书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复核审查,确认投标书是否工程信息网合格。
4,评标过程要保密,并且应按评标办法对合格投标书及投标单位进行客观地分析,评价,提出评标报告,推荐拟中标单位。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应当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银行保函。
6,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基建处根据招投标文件,投标书,询标纪要及中标结果草拟→工程招投标信息发包合同→报主管校长审核→学校签订。
进行招投标活动因为涉及到环节繁琐,人员众多,一定的组织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下制定适宜恰当的监管规定。
针对应招未招,拆分标的,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的,应采取以下合规管制措施:招标工作实行管办分离模式。
招标管理部门负责建章建制和招标前期的审批(如可不招标事项,邀请招标,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等),招标组织部门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强化法定招标,非公开招标事项的审批,法定招标线上的可不招标事项,先公示后审批方可实施。
未按法定或约定的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及定标的,应采取以下合规管制措施:完善招投标的法定程序,项目未依法批准,设计未完成,资金未落实,招标项目没有经相关审核的不得进行招标,工程价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