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五华县蔬菜产业园广东汉光超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HZB202200408
项目名称:五华县蔬菜产业园广东汉光超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98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连栋温室简易大棚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4,500,000.00 |
4,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5,36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加工厂房建设及交易中心主体建设(单层钢结构)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5,369,000.00 |
15,36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上册正本内】。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原件)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2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即2022年01-03月)社保证明;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原件)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1日 至 2022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恒大御景半岛一期A2栋901房(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为二个包组,投标人只可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不可以同时对二个包组进行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兴业大道西延线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53-4161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昇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恒大御景半岛一期A2栋901房
联系方式:李工、19902573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9902573618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