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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世纪大街快速路经开供热排迁工程(自由大路至世纪广场段)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22-04-25 13:39 0
核心摘要:项目概况世纪大街快速路经开供热排迁工程(自由大路至世纪广场段)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

项目概况

世纪大街快速路经开供热排迁工程(自由大路至世纪广场段)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JL-ZCGC-220406

项目名称:世纪大街快速路经开供热排迁工程(自由大路至世纪广场段)施工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5日  至 2022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方式:线上购买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1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EITCL-JL-ZCGC-2204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街快速路经开供热排迁工程(自由大路至世纪广场段)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世纪大街快速路经开供热排迁工程(自由大路至世纪广场段)施工;

2.2项目概况:排迁工程施工;

2.3项目地点:世纪大街快速路(自由大路至世纪广场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

2.4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结算(各年度的热力管线排迁施工工程必须在当年的9月30日前完成,保证供热主管网运行前的冲水及试运行需要,不得影响正常供热。);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隐蔽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施工单位需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该项目需要;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发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5日至2022年0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及往来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职证明书等资料加盖公章,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或word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59013611@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15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洋

电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15层

联系人:孙蕾

电话:17743052636(座机)  1884413373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洋0431-8463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15层

联系方式:孙蕾17743052636(座机) 18844133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蕾

电 话:  17743052636(座机) 18844133735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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